我要落户无锡
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公安户籍窗口
1.租房入户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房屋的房屋权属证明及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意见、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4)子女情况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5)社保证明: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宜兴为连续3年),且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单位、个人缴纳均可;
(6)《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累计满5年(宜兴为连续3年)。
2.高校毕业生、中高级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3)子女情况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4)社保证明: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单位、个人缴纳均可;
(5)《江苏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毕业3年以内的毕业生)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市)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落户社区家庭户的,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在无锡的无房声明。
3.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住房54平方米以上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迁移人的户口首页和内页,已婚的提供双方户口本,手写无效);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上有多人名字的,未明确持有比例的,视所有权人面积等分);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4)子女情况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5)社保证明: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且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单位、个人缴纳均可;
(6)《江苏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市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
住房54平方米以下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其他材料同上,社保、居住证时限需要连续满2年。
4.人才引进入户所需材料:
(1)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人保局出具的落户联系单;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同意接收证明等材料。
5.随军家属入户所需材料:
(1)师、旅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手续;
(2)任职命令或应征入伍登记表;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户籍证明或需要提供的待业手续等。
1.办理准迁证
材料齐全当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迁出证明
若是省内户籍,可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准迁证的同时,办理“一站式”网上户籍迁移,约20个工作日将电话通知(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办理为准);若是省外户籍,需电话咨询老家派出所是否可以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