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政务服务网
我要登记结婚

结婚登记

办理流程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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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部门

锡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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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1. 前往锡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窗口申请

2. 窗口审核材料并受理申请

3. 登记并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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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详细办理指南

【第一步】提交申请材料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持所需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锡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锡山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友情提醒的是男女双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提出申请哦:

1. 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 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 双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 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请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2. 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

3. 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2寸、免冠、红底、同一底版)(见下图)。

特殊情况的材料准备:

①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②再婚登记的当事人本人的户口簿内页婚姻状况须为离婚或丧偶。

③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④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明材料。

【第二步】审核材料并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证件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完成审核材料后,当事人双方均要填写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

【第三步】登记并颁证

工作人员登录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当事人信息,予以网上登记,颁发结婚证,祝福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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