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锡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205014034973D400010501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5014034973D400010501300003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无犯罪记录证明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填报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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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体检合格证明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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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人承诺书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填报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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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请人近期相片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与网上上传照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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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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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历证书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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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户籍材料/居住证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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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身份证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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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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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核 1工作日 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以下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审批人根据经办人的初审意见,结合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批,作出准予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审批决定。办理期限:自现场确认结束后,应在9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该时间段不包含医院体检所需的时间。遇有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应在系统正常后及时完成审批。
3 办结 1工作日 准予认定的在市政府公开网站进行公示,不予认定的在网上公示送达或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不予认定决定书。审批人审批同意教师资格证申请的,应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作出认定记录,并及时制作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对申请人的《教师资格申请表》进行批复,其中一份《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申请人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认定状态。经办人打印制作完成教师资格证书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到锡山区教育局领取。申请人领取的材料包括一份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批复过的《教师资格申请表》,证书由本人保存,《教师资格申请表》由本人领取并及时送到档案管理机构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内领取
办理地点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2号厅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0-88701596,咨询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12号锡山区教育局412室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8870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