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转学审批
锡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中小学生转学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05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5014034973D4320705005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锡山区教育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5014034973D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2号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2014)》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2014)》第十六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再向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转交学籍档案,完成转学手续。跨省或跨省辖市转学,需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转学证明材料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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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转学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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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核 1工作日 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审核申报材料
3 办结 0工作日 根据审核结果完成学籍管理相关操作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电子审批许可单
审批结果样本 电子审批许可单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 第十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其余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实行统一的电子化管理。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确认学生的学籍信息。 第十四条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八条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 第三十二条 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达到标准,操行在及格以上,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毕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补考合格准予毕业,补考不合格准予结业。学生毕业认定由学校负责,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1〕1号) 第四条 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三十八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须经本人与家长(监护人)共同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按下列规定办理:1.省内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报双方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跨省转学和不同类型学校间转学,须经双方学校和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所在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3.学生在校内转专业或在专业大类内转换专门化方向,须经学校批准,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学校批准学生休学和复学,应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十二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应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 1.操行考核合格; 2.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 3.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4.原则上应取得相应或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学生毕业时应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等几方面,即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劳动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
0510-88200417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0-88707375,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12号锡山区教育局5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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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有咨询权、查询权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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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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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0- 88205111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州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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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0-81176600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12368
网址http://wxbh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2号厅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0-88707375,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12号锡山区教育局512室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870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