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锡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0903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0014034762M4320709035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0014034762M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锡山区行政审批局1号厅公安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条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其父母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婴儿出生六十日内,持该婴儿的出生证明到父母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其办理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事由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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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符合规定的照片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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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登记 0.6工作日 登记信息
2 审查 0.3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3 受理 0.1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其父母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婴儿出生六十日内,持该婴儿的出生证明到父母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其办理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0-82225151,窗口咨询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锡山区行政审批局1号厅公安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89110110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有知情权、查询权、申诉及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力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电话0510-88205111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州中路1号
网址http://www.jsxishan.gov.cn/index.shtml
行政诉讼
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0-81176600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网址https://bh.wxf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锡山区行政审批局1号厅公安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0-82225151,窗口咨询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锡山区行政审批局1号厅公安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89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