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基本编码 | 000511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05014034789M4000511004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无锡市锡山区民政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205014034789M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2号厅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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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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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监护人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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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根据致孤原因提供)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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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4 |
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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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5 |
刑事判决书(父母双方均服刑的)(根据致孤原因提供)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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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6 |
监护人户口簿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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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7 |
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根据致孤原因提供)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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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8 |
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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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填报内容应当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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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 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 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承诺办理时间不包含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所需的时间。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二、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一)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专用、按时发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电话:0510-88207920,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沪路东亭中段81号锡山区民政局二楼209室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0-88207919,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沪路东亭中段81号锡山区民政局三楼307室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
电话 | 0510-88205111 |
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锡州中路1号 |
网址 | http://www.jsxishan.gov.cn/index.shtml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0-81176600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
网址 | http://wxbh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